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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如何對待和處分違規違紀的學生?
學生違反紀律一定要受到紀律處分,這一點可以說是天經地義,所謂國有國法、校有校紀、班有班歸,無規矩不成方圓。但是怎么樣才能使受到處分的學生心悅誠服的接受處罰而不至于產生消極的抵觸情緒呢?學生違反紀律本身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我們班主任怎樣將這些不好的事情巧妙的轉變為好事?最近一年多來,我在班上大力推行這樣一種處罰方式:對違反紀律情節比較輕的學生,我罰他上講臺唱一首好聽的歌或者將一個動聽的故事,對于違反紀律情節比較嚴重的學生我罰他們用正楷字寫一份內200字左右的違紀心理報告,描述他當時的違紀心理,請大家注意心理報告書不是保證書更加不是檢討書。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后,我發現這種處罰方式的效果比以前明顯好了很多。第一:受這種處罰方式的學生一般不會對老師產生心理上的抵觸情緒,因為他在上面唱歌或者講故事時下面的同學會給他熱烈的掌聲,可以說他是在一種很快樂的氛圍中受到教育。第二:學生在眾目睽睽之下唱歌或者將故事,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對他的口才及膽量是一個考驗和訓練,寫心理報告的學生要用正楷字來寫間接的幫他們練字和培養了組織語言的能力。第三:可以令到學生的心態更加積極、可以發掘到一部分學生的潛能。班上有一名男生小謝同學,平時不愛出聲,有一次違反了學校的宿舍管理條例。他自己選擇了罰上講臺將故事,結果他的故事講得很流暢,而且情節生動,獲得了同學們一陣有一陣的掌聲,在同學們的掌聲中,他在大庭廣眾表現自己的自信心大大增強了,而且充分的意識到自己其實并不比別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