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及省市緊急通知要求,現將有關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的事項通告如下:
一、師生員工一律憑工作牌、校牌進入學校。
二、凡到本校辦事或探親訪友的外來人員,憑有效證件在門衛處登記后方可入內。
三、外來機動車輛需在門衛處履行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凡攜帶物品或載貨外出時,須出示總務處及相關部門的證明并證物相符后方可通行。出租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因特殊情況,的確需進入的,須征得門衛同意,登記后進入。
四、謝絕外來人員到院內散步、鍛煉、閑游、穿行。
五、教師家屬居住區各住戶必須做好相關信息的備案,支持和配合學校校大門的管理。
六、嚴禁小商販入校推銷商品及散發、張貼營業性廣告、影視廣告。
望大家自覺遵守,積極配合門衛保安執勤,共同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凈化育人環境,對無理取鬧者從重處罰或交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新余市職業教育中心
保衛處
201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