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處室、各班級:
經校務會研究決定,學校定于近期開展學風校風集中整治活動,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望各處室、班級認真落實,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附:市職教中心學風校風集中教育整治活動方案
市職教中心學風校風集中教育整治活動方案
為切實落實國家以“立德樹人”為核心的德育教育目標,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創建優良學風校風,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成才,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內容
1、學風學紀:主要整治遲到、早退、曠課、上課時間玩手機、上課時間在校內閑逛等行為,嚴肅考勤和課堂紀律。
2、文明行為:主要整治抽煙、酗酒、不佩戴校牌等行為,規范學生文明行為。
3、儀容儀表:主要整治男生留怪發、長發,男、女生染發、燙發和著奇裝異服、上課穿拖鞋等行為,培養學生健康、陽光的精神面貌。
4、環境衛生:主要整治教室、寢室、包干區、實訓場所等場所衛生環境臟、亂、差現象和學生亂扔垃圾等行為,營造整潔、優美的校園環境。
二、組織機構
成立學風校風集中教育整治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劉焦華
副組長:胡浩然
成 員:劉海林、鄒建峰、胡朝明、李峰、黎宇、宋兵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宣傳組、檢查組、統計組。
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李峰兼辦公室主任,劉國文任副主任,負責整治活動的總體協調等工作。
宣傳組由謝程輝任組長,成員為林露、林信兵、全體班主任,負責整治活動宣傳報道等工作。
統計組由謝曉達任組長,成員為學生會干部,負責每天檢查結果的統計,評比結束后的排名、電腦錄入等工作。
檢查組分四組,成員如下:
第一組:當日行政值班校領導、中層、學生會校衛隊學生八名;
第二組:學生處全體成員、學生會紀檢部學生八名;
第三組:保衛處全體成員、學生會校衛隊學生八名;
第四組:學校全體教師。
三、實施步驟
集中教育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教育、自查自糾階段(11月3日至11月7日)。班主任會議進行宣傳布置;召開整治活動各組工作人員全體會議對活動進行全面布置;各班召開一次主題班會;出好一期專題黑板報,校園網、校廣播站、顯示屏每天滾動宣傳動員。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11月10日至1月16日)。從11月10日開始,四個檢查組各自對本組負責任務開展集中檢查,及時解決有關問題并作好相關記錄。
第三階段:總結評比階段(2015年1月19日至1月25日)。根據每天檢查結果,按專業分類評選10個先進班級、10位優秀班主任、57位文明標兵進行表彰。
四、具體職責
1、第一檢查組成員上午7:40,下午14:15必須到教學樓,校領導和中層分別帶領四名校衛隊學生守教學樓南、北大門,檢查學生佩帶校牌情況、學生儀容儀表,阻止學生不文明行為,作好相關記錄。
2、第二檢查組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對教學樓、實訓樓至少開展三次全面檢查,主要檢查學生上課時間玩手機、抽煙、酗酒、不佩戴校牌、男生留怪發、長發,男、女生染發、燙發和著奇裝異服、上課穿拖鞋等行為,檢查教室、實訓場所等場所衛生環境臟、亂、差現象和學生亂扔垃圾等行為。檢查組要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并作好相關記錄。
3、第三檢查組成員上午7:40,下午14:15必須到校大門,主要檢查學生不佩戴校牌、男生留怪發、長發,男、女生染發、燙發和著奇裝異服情況,指揮學生交通、車輛停放,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對校園至少開展三次全面檢查,檢查學生上課時間在校內閑逛、曠課等行為,并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并作好相關記錄。
4、第四檢查組成員(全體教師)上每堂課前必須堅持點名制度,上課期間要對學生的違紀行為及時制止、教育,確保課堂紀律,要求學生上課必須佩戴校牌(實訓學生除外)。考勤結果由各班指定班干部收好,每天下午16:30交學生處。
五、具體措施
1、各檢查組每天下午16:30要將檢查結果交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周對檢查情況進行一次小結,對整治情況在學校辦公平臺,電子顯示屏進行公示。
2、各班要成立班級學風校風集中教育整治活動小組,班主任任組長。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上課前要到本班點名,并對照整治內容對本班學生進行全面排查、整改,對經常違犯整治內容的學生,要及時上報學生處。在整治過程中如遇困難,要及時上報學生處和保衛處共同解決。
3、在集中整治階段對違反整治內容的學生將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必讀》中《學生違規違紀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和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詳見附件)。
4、本項活動檢查結果納入班主任工作考核,對整治力度大、整治效果好的班主任予以表彰。
六、相關要求
1、學校各分管校領導要根據工作分工帶領分管處室人員,按照整治活動的總體要求,每天深入一線,抓好分管工作的日常督導,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并向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有關情況。
2、學生處、保衛處、要互相配合做好檢查工作,信息處要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其他處室給予全力配合和支持,確保此項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3、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整治活動的開展。扎實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確保每個學生認識到位,對班上違紀學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充分發揮班集體、家長、招生老師的教育作用,對班上被查到的違紀學生不遷就、不包庇。
4、全校教職工在活動中要做好表率,帶頭佩戴校牌,按時上下班,著裝得體,舉止文明。要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教師十不準》等師德師風有關規,認真備好、上好每節課,禁止在教室接打電話、玩手機,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嚴禁上班期間中午喝酒,禁止帶酒味上班。
附件
處罰措施
一、 考勤:對曠課累計達到20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25學時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曠課30學時給予記過處分;曠課45學時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曠課50學時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按曠課1學時處理,遲到或早退3次按曠課1學時處理。遲到、早退、曠課班級考核分分別扣0.2分/人次、0.2分/人次、0.5分/人次,最高扣10分。
二、 校牌:在公共場所不正確佩戴校牌者第一次口頭批評教育并登記班級和姓名(若報假名字或假班級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班級考核分扣0.5分/人次,最高扣15分。
三、 抽煙:對抽煙者第一次口頭批評教育并登記班級和姓名(若報假名字或假班級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班級考核分扣1分/人次,最高扣15分。
四、 酗酒:第一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承擔相應責任。班級考核分扣2分/人次,最高扣15分。
五、 儀表:對怪發、染發、燙發、男生留長發(前面不擋住眼睛,后面不掃到衣領,兩側不蓋住耳朵)、著奇裝異服者經班主任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處分;班級考核分扣0.5分/人次,最高扣10分。
六、 手機:上課玩手機第一次批評教育并登記姓名,第二次全校通報批評,第三次通知家長,要求家長收掉其手機,并給予警告處分,第四次由班主任代其管理手機,并給予記過處分。班級考核分扣0.5分/人次,最高扣10分。
七、 亂扔垃圾、高空拋物:亂扔垃圾第一次批評教育并登記姓名,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班級考核分扣1分/人次,最高扣15分。高空拋物者第一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承擔全部責任;班級考核分扣5分/人次。
八、 對檢查中威脅檢查人員或其他人員的,一律給予記過處分。對曠課累計達40學時或屢教屢犯或態度惡劣者通知家長到校協助教育,對不服從教育與管理者由家長領回家反省,對家長不配合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或開除學籍處分。對由家長領回家反省的,班級考核分扣1分/人次,最高扣10分。
九、 受到處分(開除學籍除外)后能認真改過,表現較好的可按有關規定撤消處分;凡是受到處分后無改過表現,未撤消處分的學生,參軍政審將如實填寫。
十、 凡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和因受處分主動要求退學的學生一律不予退費。
十一、 說明:A各班級考核總分為1000分,每月匯總一次班級考核分;
B班級考核分與班主任津貼關聯;
C信息處將跟隨檢查組拍攝不良行為現象并在校園電視臺曝光;
D上述未列舉的違規違紀行為按《新余市職業教育中心學生違規違紀處分條例》執行。
E本措施從下發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