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教育局黨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學校對所征集意見建議進行梳理和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開展三項專項整治,一是師德師風專項整治,二是公車使用專項整治,三是校風校紀專項整治。每項專項整治任務均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牽頭、相關責任處室負責實施。
責任領導和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方案明確專項治理的工作標準、階段目標、 進度要求、保障措施、責任部門等,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項任務后,各責任處室要形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經責任領導審定后,報活動辦驗收,之后活動辦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