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校網絡教育2011年春季招生工作,特制訂本招生規定。各校外學習中心應嚴格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本規定,認真做好我校網絡教育2011年春季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時間
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網絡教育將嚴格控制2011春季招生時間。本季招生時間段為2010年11月8日——2011年1月31日。
二、招生變化點及重點
1.按照教育部最新規定,春季招生提前到1月31日結束,秋季招生在7月31日結束。
2.從2011年春季起新增“文化產業管理”(專科為“文化事業管理”)、“機械電子工程”(專科為“機電一體化技術”)兩個專業招生。
3.報考專升本層次者所提供的專科(或本科)文憑必須能在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直接查驗(以下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或者考生能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且通過“學信網”驗證的畢業證書或“認證報告”上的個人信息須與考生目前身份證信息相符(認定辦法詳見本闡釋第15條:文憑信息驗證)。
4.報考高起專層次者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若證書遺失,則必須提供原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
5.考生可以在教育部陽光招生網(網4.規定闡釋)55學習中心須提醒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國網絡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臺”(http://zhaosheng.cdce.cn)和我院網站的“錄取查詢”欄目中驗證錄取通知書真偽和查詢當地收費標準。
6.學習中心僅限于招生批復的地域內招生,不得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跨區域招生。若有在當地工作的零星外省籍考生報考,考生需提供真實的《工作證明》和個人情況說明。《工作證明》必須由法人單位出具,且須注明單位聯系方式。若學習中心招收的外省籍考生超過5人,須做特別說明,且我院將派人到現場核實考生情況。